关于对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等12所高校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的通知
粤教思处函〔2012〕24号
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、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、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、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、吉林大学珠海学院、广州华商职业学院、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、广州大学松田学院、广东江门艺华旅游职业学院、南海东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、广州城建职业学院:
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进度安排,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于2012年6月4日至6月15日对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等12所高校进行实地评估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专家组的配置
评估专家组由省教育厅根据评估工作需要,从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中选调。专家组由5名专家组成,设组长1名。组长全面负责专家组的 评估工作,根据评估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,合理安排成员分工,并负责组织实施;组长就评估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对省教育厅全面负责。专家组其他成员按照分工要 求,完成各项相关工作。
二、实地评估分组及时间安排
第一组: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、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、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(6月4日至8日);
第二组: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、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、吉林大学珠海学院(6月11日至6月15日);
第三组: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、广州华商职业学院、广州大学松田学院(6月4日至6月8日);
第四组:广东江门艺华旅游职业学院、南海东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、广州城建职业学院(6月11日至15日);
三、接受评估要求
(一)各受评学校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工作,协助专家组开展评估,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联系专家组,并将联络人员的基本信息(姓名、性别、职务、 办公电话、移动电话)于4月27日前报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。请于5月11日前将自评报告(一式五份)寄/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,并发电子版至gdgxszk@163.com。
联系人:关春杰,电话:020-37628355,传真:020-37628205。
地址: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教育厅思政处1511室。
(二)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向专家组提供真实的情况,提供原始的文档资料,提供接受评估的办公场地、设施设备和条件以及课堂教学活动。
(三)受评高校负责评估专家在本校评估工作期间的伙食(提供工作餐)和住宿,并安排好交通接送工作。
(四)要本着“节俭、方便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接待工作,不得向评估专家赠送规定的劳务费之外的现金、纪念品等。
附件:1. 第一组评估安排
2. 第二组评估安排
3. 第三组评估安排
4. 第四组评估安排
5.关于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接待工作及专家 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的意见(试行)》的通知(粤教评〔2007〕17号)下载点击此处
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
二O一二年四月十七日